晚上七點多,華燈初上,雖然是偏遠小城的特耐爾,也被燈光妝點,露出了與白天不同的美麗。
昏暗的等下行人們在街道上若隱若現(xiàn),別有一番趣味。
金水晶酒吧在特耐爾城第十四號大街上,位于城市的東城區(qū)靠近北邊,算是在核心城市圈的外圍。金水晶酒吧是一家中等檔次的酒吧,請了專門的設(shè)計師和施工隊,格調(diào)還算不錯,加上這間酒吧的治安是遠近聞名的安全,著實吸引了一群中產(chǎn)階級在這里消費尋歡。
金水晶的老板據(jù)說曾經(jīng)是某個幫派的大boss,后來因為某些事情被捕入獄。服刑結(jié)束后在沒有重新回到幫派中,而是用自己的積蓄,開了一家這樣的酒吧。這個酒吧就在他以前幫派的地盤上,憑借他昔日的人脈和地位,沒有人多少人敢在這里主動的惹事。同時,其他幫派如果需要談判或是交易,往往也都會將金水晶作為談判交易的地點。
逐漸的,金水晶酒吧就成為了特耐爾城內(nèi)最特殊的酒吧。
一樓都是普通的客人,二樓經(jīng)常有幫派份子聚集于此,金水晶的老板也成為了著名的中間人。
有關(guān)于金水晶的信息,還是都佛告訴杜林的。都佛坐牢期間和不少幫派份子接觸過,他認識了不少人,不過他并沒有加入任何的幫派。一方面是幫派中的民粹氛圍更加的濃烈,奧格丁人對其他失敗人種的輕蔑和輕視更重,他們不愿意讓瓜爾特人“污染”他們的幫派。另外一方面,一些對都佛發(fā)出邀請的幫派,看中的不是都佛的未來,而是希望都佛能夠成為他們手里鋒利的刀,幫他們做些危險的事情。
在這種情況下都佛肯定不會同意,就算將來迫不得已要走上這條路,他也希望能夠加入一個瓜爾特人的幫會,比如說同鄉(xiāng)會。
在都佛的眼里同鄉(xiāng)會就是幫派,只是這個幫派比其他幫派更加懂得如何隱藏自己的爪牙。
杜林帶著格拉夫以及都佛赴約,三個人就進入了金水晶酒吧。站在門口的人見到杜林和都佛的時候還阻擋了一下,根據(jù)帝國法律,未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是禁止進入酒吧的。盡管這條法律條文被酒吧的老板們踐踏過了無數(shù)次,盡管幾乎每個酒吧里都能看見一些未滿十六歲的小女孩在追求刺激,可有時候表面工作還是要做一做的。
“這里不歡迎未成人!”
杜林沒說話,望著攔住自己的家伙,格拉夫從后面走上來,一把手推開那個家伙的胳膊,那人向后踉蹌了一步,一手就藏到了身后,“擋什么?沒看見這是我們的會長嗎?”